项目概况
大冶市还地桥镇采煤沉陷区生态修复治理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8081/TPBidder/memberLogin)
点击项目招标公告中的链接免费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0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ZFCG******7
项目名称:大冶市还地桥镇采煤沉陷区生态修复治理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0.00元
最高限价:******0元
采购需求:项目治理面积686.86公顷,对大冶市还地桥镇桐沟煤矿、桐沟二井煤矿、窝金煤矿、秀山媒矿、松山二井煤矿5个采煤沉陷区进行生态修复。中标单位主要负责该项目建设期的运营、全过程管理服务工作等。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2年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7.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时间:2024年11月14日00时00分至 2024年12月02日23时59分 止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8081/TPBidder/memberLogin)网上下载
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大冶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后,方可登录至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人、代理操作手册》)。
2024年12月0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员专区政府采购投标文件上传栏目。逾期未按要求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将不予受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意向供应商应当在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8081/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企业入库操作(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服务导航—主体注册须知—企业入库办事指南);办理 CA 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大冶市招投标网站”—软件指南—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或者标证通(移动ca)办理指南),CA办理咨询电话:******80 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714-****** QQ:技术支持:******00 。
2.已完成企业入库操作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8081/TPBidder/memberLogin),在大冶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模块中选择需要的项目进行采购文件领取。
3.已上传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因自身原因选择终止的 ,可在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进行撤回操作。
4、下载公告页面附件不算正式投标,如有意向正式投标,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至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8081/TPBidder/memberLogin)下载后缀名为.DYZF,.DYZS(资格预审文件)格式的招标文件,并在大冶招投标网站-软件指南-投标工具下载链接处下载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上传至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大冶市还地桥镇还桥大道2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大冶市金湖大道外滩首府73-80 号东鑫社区三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程工
电 话:******
1、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发布公告的媒介:黄石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大冶政府网(招投标板块)。 若开标时间、地点以及招标项目其它相关内容发生变更,其变更内容将在上述网站发 布变更公告,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信息。 3、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合格制)。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第 四章资格审查方法与标准,未按要求提供资格后审证明文件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作无 效投标处理。 4、质疑: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质疑提出时间以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收到书面质疑函时间为准。质疑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