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荔湾区鹤洞路以南AF040134地块项目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GDZGJL-CGZB-202 4076]项目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 投标申请人名称 | 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 |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
1 | ******有限公司 | 通过 | / |
2 | ******有限公司 | 通过 | / |
3 | ******有限公司 | 不通过 | 项目负责人不符合招标公告要求,注册公司非投标单位。 |
4 | ******有限公司 | 通过 |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鹏
联系电话:******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20-******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阅江中路826号广东保利城市发展广场14层
招标人名称:******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