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33号),现对2023年度韶关市工程系列交通运输工程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并经评审通过的人员(详见名单)进行公示。
请评审通过人员所在单位(或业务归口主管单位)将本单位通过人员名单在单位显著位置张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贴出公示通知第二天起算满5个工作日)。韶关市交通运输局网站(******/bmpdlm/sgsjtysj/tzgg/)公示时间为2024年5月7日至2024年5月11日止(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若对通过评审人员取得的资格有异议,请书面或电话向韶关市交通运输局人事科反映。反映情况的书面材料或电话要签署或自报真实姓名,不签署或不报真实姓名、不提供具体事实的材料和电话一律不予受理。
公示结束后,由申报人所在单位(或业务归口主管部门)在《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附件2)上如实加具意见并加盖公章,于2024年5月15日前将《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报送至韶关市交通运输局人事科。
受理部门、电话和地址:
1、韶关市交通运输局人事科
联系人:黄志鸿、谢锦舒 联系电话:******
地址:韶关市浈江区执信路1号
******委员会
联系人:邓育强 联系电话:******
******办公室
附件1-2023年度韶关市工程系列交通运输工程专业中(初)级技术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公示名单.pdf
韶关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