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建设******有限公司南雄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粪污集中处理中心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有限公司南雄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粪污集中处理中心项目
建设地点:韶关市南雄市黄坑镇许村
******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8月29日至2024年9月26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必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