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 682 号),以及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有限公司年产30万个汽车配件周转容器包装生产线改建项目的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有限公司年产30万个汽车配件周转容器包装生产线改建项目一期。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4.建设概况:项目位于中山市阜沙镇上南村阜港公路45号,主要从事生产、销售:五金电器、纤维板、金属制品、塑料制品;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承接五金安装工程;AGV及只能配送系统、全向移动AGV、机器人。项目总用地面积21092平方米,建筑面积32123平方米,项目一期年产量五金电器7万件、纤维板2万件、模具150件、货架、展示架3万套、汽车零配件周转架1万套、仓储货架6万件、物流周转架2万件、汽车配件周转容器12万个。项目一期总投资400万元,环保投资40万元,占总投资的10%。
二、建设项目竣工日期及环保设施调试起止日期。
1.项目竣工日期:2024年6月26日
2.调试起止日期:2024年7月4日开始调试,2025年7月3日完成调试。
三、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大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项目在一期运营过程中废气影响主要有:
(1)酸洗废气:
项目酸洗工序产生盐酸雾,主要成分为HCL,排放出的盐酸雾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碱液喷淋中和处理后,由1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
(2)喷粉废气:
项目喷粉工序产生颗粒物,采用密闭房间和喷粉房内的喷柜(包围型集气设备)收集后经配套的滤芯过滤后,由1条15m排气筒高空排放。
(3)喷粉后固化、喷漆、晾干和燃烧废气:
项目在喷漆、晾干、喷粉后固化和燃烧过程会产生有机废气、臭气和燃烧废气,主要污染物为TVOC/非甲烷总烃、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臭气浓度。喷漆和晾干废气车间密闭收集后经水帘柜处理后和设备废气排口直连、进出口集气罩收集的粉末固化和燃烧废气一起经“水喷淋(隔水雾装置)+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条15m排气筒高空排放。
(4)焊接、焊点打磨、擦拭、吹灰、开料和锯管工序、抛丸工序废气:
项目焊接、焊点打磨、擦拭、吹灰、开料和锯管、抛丸过程产生少量颗粒物。通过在车间内沉降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2.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项目一期营运过程中废水影响主要有:
生产废水主要为废气处理过程产生的水喷淋废水、水帘柜废水、除油清洗过程产生清洗废水、酸洗磷化过程产生清洗废水。其中除油清洗废水和酸洗磷化清洗废水一起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70%的清水回用,30%的浓水和喷淋废水、水帘柜废水一起委托给有废水处理能力的处理机构处理。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一期营运期生产设备在运行过程中产生噪声,噪声声压级约在60~88dB(A)之间;原材料、成品在运输过程中会产生交通噪声,约在65~75B(A)之间。
为减小设备噪声及其他设备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建设单位将采取以下防治措施:
①合理安排生产计划,严格控制生产时间,禁止在夜间生产;②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作方式,高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垫、减振基座等;并采取墙体门窗等降噪******居民或设置独立车间,建议建设单位在生产过程中关闭门窗,设置隔声性能良好的铝合金门窗,利用车间墙体进行隔声;④厂房2中生产过程关闭车间门窗,车间西南面不设无组织排放口,有效利用墙体隔声处理,加强设备的维护与管理,把噪声污染减小到最低程度;⑤加强对设备进行维修,保证设备正常工作,加强管理,减少不必要的噪声产生;⑥对于运输噪声,应合理选择运输路线,减少车辆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限制大型载重车的车速,对运输车辆定期维修、养护,减少或杜绝鸣笛等。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
(1)生活垃圾:改扩建项目不新增员工,因此不新增生活垃圾,不在本次验收范围。
(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抛丸废气处理过程废布袋、废钢丸、除油剂、稀盐酸、磷化剂包装桶(清洗后母液回用于生产)、环氧树脂粉末、钢丸、焊丝、除油粉包装材料、机加工过程产生金属边角料和碎屑、喷粉过程粉末废气处理滤芯、喷粉过程不能回用的废粉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交由有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布袋回收系统收集的粉末回用于生产。
(3)危险废物:污泥、废反渗透膜、含铝压铸炉渣、含铝沉渣、水性漆包装桶、废活性炭、废漆渣、废机油、废乳化液、废液压油、含有乳化液的金属废渣、机油、液压油、乳化液废包装物、含机油废抹布及废手套、废槽液和槽渣等危险废物,收集后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
******有限公司
2024年 7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