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转发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有限公司乐昌市柏创新能源配套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有限公司乐昌市柏创新能源配套项目
2、建设地点:韶关市乐昌市乐昌产业转移工业园环园东路39号
3、建设内容:详见验收报告
4、公示时间:2024年8月1日至2024年8月29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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