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建设项******有限公司 项目拆迁异地重建(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有限公司 项目拆迁异地重建(一期)
建设地点:曲江区大塘镇左村上下岭
******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6月5日至2025年7月2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必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