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年处理 10 万吨废砂石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3个工作日(2025年2月20日至2025年2月2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始兴县太平镇丹凤东路5号,邮编:512500
联系电话:******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2025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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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有限公司年处理 10 万吨废砂石综合利用项目 |
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始兴县城南镇杨公岭玲珑岩原水泥厂生产区 |
环评机构 | ******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有限公司砂石加工项目于2020年6月取得环评批复(韶环始审〔2020〕13号,主要原辅材料为建筑石料用石灰岩,年产5万吨细沙。 ******有限公司拟投资70万建设年处理10万吨废砂石综合利用项目,在现有项目设备的基础上,新增跳汰机、摇床等主要设备,加工处理原料废砂石,生产建筑用砂、建筑用石以及少量副产品低品含钨砂,现有年生产5万******有限责任公司梅子窝坑口尾矿库废砂石。年产建筑用石6万吨、建筑用砂4万吨、含硫砂(副产品)200吨。该项目于2024年8月经现场督查发现存在未批先建行为,被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目前项目按要求完善环评手续。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给料粉尘、装卸扬尘采取洒水降尘;车辆运输扬尘采取对进出车辆清洗轮胎、及时清扫路面、定时洒水、运输物料覆盖;堆场扬尘采取洒水降尘、对原料堆场安装顶棚后无组织排放。 2.废水: 洗砂废水、洗车废水、初期雨水等经沉淀后回用,不外排;生活废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回用周边林地浇灌。 3.噪声:采取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型设备、隔声降噪等措施。 4.固废:沉淀池沉渣定期清理,压滤后作为建筑材料外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2025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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