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GZYL25FD032993
二、项目名称:颐康中心和社工服务站场地租赁服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颐康中心和社工服务站场地租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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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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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
广州市黄埔区(中新知识城)凤凰三路2号自编一栋104 |
1,155,1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颐康中心和社工服务站场地租赁服务):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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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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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房屋租赁服务 |
九佛街颐康中心和社工服务站场地租赁服务项目 |
广州市黄埔区凤凰三路2号B栋(第4栋)首层 |
满足招标要求 |
1年 |
满足招标要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玮壕、凌凤雪、丘德良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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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
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不含税):(1)以项目中标金额作为采购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数;(2)采购代理服务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按照以下标准计取:10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照1.5%计取;100-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计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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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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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颐康中心和社工服务站场地租赁服务 |
1.62408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颐康中心和社工服务站场地租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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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 |
资格性审查 |
符合性审查 |
评审报价 |
最终报价 |
得分排名 |
推荐排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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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1,155,100.00元 |
1,155,100.00元 |
1 |
1 |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原因: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服务中心(颐康中心)建设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埔民[20************办事处行政辖区内,且需要在较为核心的地理位置,方便服务于辖区内的目标人员。 2.单一来源采购是基于拟租赁标的楼层要求根据社工服务站和颐康中心办公场所的特殊使用要求,拟租赁的物业必须在首层,方能够满足社工服务站及颐康中心办公对外的使用性质及要求。 3.单一来源采购是基于租赁成本的经济性拟进行单一来源租赁的标的物业,各方面均完全具备采购人租赁后直接使用的标准,拟租赁的价格符合同一地段内及相同时间段内的物业出租价格水平,且略有下浮。************办事处已于2024年通过单一来源方式租赁该场地为颐康中心和社工服务站,租赁期限******街道社工站和颐康中心的日常工作,可避免资源浪费和重复投入,减少重新选址、改造装修、办******居民群众办事带来的不便,可确保采购人正常办公及服务特殊群众办事提供便利。 因此,广州市黄埔区凤凰三路2号B栋首******有限公司租赁该场地。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办事处
地 址:广州市黄埔区凤凰五路40号凤美小区内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89号壬丰商务大厦23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钟小姐
电 话:020-******
******有限公司
2025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