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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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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4-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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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升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韶关市浈江区十里亭镇良村坝厂新村9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19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grc******hc
******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7.26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7.26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采购内容数量主要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最高限价(元)合同履约期限
1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基地升级建设1批详见磋商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需求”523,000.00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验收。(采购人造成延误除外)
2“美丽乡村行”巡回宣讲活动服务1项详见磋商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需求”200,000.00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以采购人实际开展工作为准。
3“韶关交警”2024-2025年新媒体账号平台提升传播力1项详见磋商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需求”249,600.00合同服务期为一年。
注:供应商可同时对3个包组进行投标,本项目兼投不兼中,每个供应商最多只能被确定为1个子包的第一成交候选人。本项目按子包的顺序进行评审,依次按照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每包组推荐二名成交候选人。已获得子包一的第一成交候选人资格的,将不具有子包二的候选人推荐资格:子包二从具有成交候选人资格的供应商中,排名最高的供应商为第一成交候选人,排名次高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二成交候选人,以此类推。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验收。(采购人造成延误除外) 采购包2: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以采购人实际开展工作为准。 采购包3:合同服务期为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信用记录: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4.供应商须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07日 至 2024年09月13日,每天上午9: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韶关市浈江区十里亭镇良村坝厂新村9号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9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韶关市浈江区十里亭镇良村坝厂新村9号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19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韶关市浈江区十里亭镇良村坝厂新村9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以现场报名方式购买磋商文件,并提交以下报名材料:
(1)报名登记表(格式从采购代理机构网站******)。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原件(含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报名的,应同时出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含被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格式从采购代理机构网站******)。
注:报名并购买了磋商文件的响应供应商不代表通过了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扶持性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转发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粤财采购〔2019〕2号)
(5)《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6)《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7)《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8)《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
(9)《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
(10)《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
(11)《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12)财政部印发《政府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实施方案》的通知(财库【2019】41号)
******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财采购〔2022〕10号)
(14)《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5)《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3〕243号)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公安局
地址:韶关市武江区梅关路10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韶关市浈江区十里亭镇良村坝厂新村9号
联系方式:邱小姐******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邱小姐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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