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有限公司年存栏4000头母猪和6000头育肥猪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有限公司年存栏4000头母猪和6000头育肥猪改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韶关市乳源瑶族自治县乳城镇云门村委茶亭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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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8月26日至2024年9月24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必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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