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港江阴港区10号泊位及仓储工程新增货种调整项目-新增储存液硫货种施工总承包(二次)
发布日期:2024-11-07 21:06:2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港江阴港区10号泊位及仓储工程新增货种调整项目-新增储存液硫货种施工总承包(二次)招标人为******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福州港江阴港区10号泊位及仓储工程新增货种调整项目-新增储存液硫货种施工总承包(二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工程项目:福州港江阴港区10号泊位及仓储工程新增货种调整项目-新增储存液硫货种施工总承包(二次)。
招标编号:0747-2460SCCFJ254。
2.2 工程项目建设地点:福州市江阴工业区10号泊位。
本项目建设场地分为四部分,码头及栈桥区部分长约517m,宽约7m,T1503/1504罐区及地下液硫储罐区域场地长约52m,宽约50m,地下液硫储罐出口液硫泵至装车区域长约375m,装车及装车尾气处理区域长约50m,宽约15m米。所有建设块地位于福州市江阴工业区10号泊位后方陆域。该建设场地已经过平整,现场场地标高约为4.88-5.08m(以交接场地的测量标高为准)。
2.3 工程项目规模:在10号泊位后方配套陆域库区内改造2个1500立方米化工品储罐(含设计图纸标明的所有管口改造、内部不锈钢加热盘管、外部蒸汽盘管,储罐附件外购及安装),新建由码头1号泊位至化一罐区液硫专用工艺蒸汽夹套管线一条(内管DN150,外管DN200),新建液硫地下槽配套液硫泵,新建液硫泵出口至装车台区域液硫专用工艺蒸汽夹套管线一条(内管DN100,外管DN150)并配套新建DN50蒸汽管线一条,新建库区红线外至化一罐区DN125蒸汽管线一条,新建0号车台液硫撬装站一套(双鹤位)并配套建设雨棚一座,配套建设总图场地、给排水、电气、仪表、尾气处理等配套附属设施,预计年周转量为6万吨。
2.4 工程项目总投资:/
2.5 招标项目:福州港江阴港区10号泊位及仓储工程新增货种调整项目-新增储存液硫货种施工总承包(二次)工程。
2.6 招标范围:本次项目原则上包括以下区域内的土建、安装等工程。
本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的承包范围: 1、T1503、T1504储罐改造(含设计图纸标明的所有管口改造、内部不锈钢加热盘管、外部蒸汽盘管,阻火呼吸阀阻火呼吸人孔等储罐附件外购及安装);2、新建由码头1号泊位至化一罐区液硫专用工艺蒸汽夹套管线一条(内管DN150,外管DN200);3、新建液硫地下槽配套液硫泵;4、新建液硫泵出口至装车台区域液硫专用工艺蒸汽夹套管线一条(内管DN100,外管DN150)并配套新建DN50蒸汽管线一条;5、新建库区红线外至化一罐区DN125蒸汽管线一条;6、新建0号车台液硫撬装站一套(双鹤位)并配套建设雨棚一座;7、配套建设给排水、电气、仪表、尾气处理等配套附属设施;8、仪表自控系统调试或配合DCS 系统调试:9、试车服务;10、发包人供应的撬装站、雷达液位计、液硫液下泵、液硫回收塔、氮气加热器的安装配合及委托的其他工程。承包人负责上述项目的工作内容和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界区红线内以及红线外1米(或******消防、环保、电信、电气、自控、设备、结构、给排水、防腐等专业的土建和安装工程及施工总承包合同内包含的所有范围。
发包人有权根据项目总体要求,临时委托承包人承担的其他工作,或者调整承包人的工作内容。发包人可提供厂区外属于发包人的临时场地供承包人在本项目施工期间使用,项目完成后由承包人恢复原状。
投标人应根据相关国家及行业有关施工验收规范、设计专业要求及施工总承包合同界定的承包范围与工作界面等,完成合同工程从施工准备、准入、现场施工、单机试车以及交工前系统清洗、吹扫、气密、仪表联校等工作,达到国家、地方、行业主管部门及发包人关于工程交工条件要求,直至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并负责竣工验收、交付、质量缺陷维修以及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令)规定应承担的质量职责。
2.7 质量标准:工程建设质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满足国家及行业规范标准要求,达到合格等级。无重大质量事故。
1)采购质量目标:采购质量合格,物资验收合格率100%。
2)施工质量目标:施工质量合格,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率100%,焊接拍片一次合格率≥96%。
3)液硫专用工艺蒸汽夹套管线内管不允许有封闭在外管内的直管对接焊口,液硫专用工艺蒸汽夹套管线验收需通过通球试验。
2.8 工期要求:
施工计划工期:90天(自通知开工日期始至交工验收日期止)。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2月6日,计划交工日期:2025年3月6日。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资质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须具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内容:GC2类工业管道施工资质)资质证书;
(3)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证明材料:提供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2 财务要求(1)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2)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证明材料:提供投标人关于上述(1)-(2)情况据实填写的承诺函或书面证明材料,招标人保留进一步核实的权利。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2017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在国内具有1项合同金额在400万元及以上化工或油品仓储工程施工(施工总承包或EPC项目中的施工业绩)。
证明材料:提供相应业绩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封面、签字盖章页、工程规模、委托范围、合同金额等)、完工证明(工程中交证书或交(竣)工验收证书等)复印件加盖公章,材料不清晰或不齐全将被视为无效业绩。
3.4 人员要求3.4.1 项目经理:
(1)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机电工程专业)证书(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2)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具有7年及以上施工管理工作经历;
(4)2017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1合同金额在400万元及以上化工或油品仓储工程施工(施工总承包或EPC项目中的施工业绩)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的业绩;
(5)具有设区市级或以上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6)无发生工程建设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管理经历及违法、违纪行为;
(7)投标人承诺:拟派项目经理在合同执行期间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任何职务(以投标人的书面承诺为准,招标人保留进一步核实的权利)。
3.4.2 技术负责人:
(1)具备本科以上学历、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2)具有7年及以上施工管理工作经历;
(4)2017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1项合同金额在400万元及以上化工或油品仓储工程施工(施工总承包或EPC项目中的施工业绩)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的业绩;
(4)无发生工程建设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管理经历及违法、违纪行为;
(5)投标人承诺:拟派技术负责人在合同执行期间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任何职务(以投标人的书面承诺为准,招标人保留进一步核实的权利)。
证明材料:提供上述人员①身份证;②学历证书;③职称证书;④注册证书,无注册证书人员须提供6个月以上社保缴纳证明(投标人缴纳);⑤相关的业绩合同关键页(包含封面、签字盖章页、工程规模、委托范围、合同金额、人员任职情况(如合同协议书中无法体现任职情况的提供任职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由发包人或其专业主管部门提供)等);⑥无违法违纪、事故承诺函;⑦不兼任其他项目承诺函;⑧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5 信誉要求(1)投标人未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评审时以现场网上查验为准)
(2)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和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评审时以现场网上查验为准)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列入黑名单。(评审时以现场网上查验为准)
(4)投标人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今),未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
(5)投标人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今),所承担的工程建设项目无重大质量事故。
(6)投标人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今),未发生因安全事故、质量问题而终止合同的情况。
(7)投标人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投标人未被列入中远海运系统黑名单。
证明材料:提供投标人关于上述(1)-(8)情况据实填写的承诺函或书面证明材料,招标人保留进一步核实的权利。
3.6 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次招标不允许转包。
(4)非中远海运特殊关联企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获取招标文件(电子版)时间:2024年11月7日至2024年11月12日(9:00~17:00,北京时间),本项目仅提供电子版招标文件。
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e.sinochemitc.com),潜在投标人需先进行网上注册(免费),通过网上支付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500元),支付成功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及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8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届时请投标单位的法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仪式。
5.2 开标地点: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环球广场32层3211会议室(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5.3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服务中心网站(******)、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江阴工业区10号泊位
邮编:350001
联系人:黄经理
电话:******
电子邮箱:******
******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4号院平安幸福中心B座26层
邮编:100073
联系人:王梓熙、黄剑雄、王朕、王星元
电话:******、******
电子邮箱:******、******
购标技术支持:010-******(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招标项目有异议的,须将经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书面异议函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如下联系人,如未按要求提供,将被视为无效异议。投标人在提出异议时,必须同时提供证据,并说明所提供证据的合法来源。
联系人:王梓熙
电话:******
电子邮箱:******
2024年11月7日